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相关通知,各接入商、各网站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-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进行网站接入工作,并明确要求我司遵照33号令中的:履行“未备案网站不能接入互联网”的义务,并立即停止对已经接入的未备案网站。直到网站申请备案成功后才能重新提供接入服务。对新增、新建设网站一律按照“先备案、后接入”的原则接入互联网,同时将所有尚未获得备案号的网站进行关闭处理。具体问题请拨全国统一报障电话:18925303215,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司网站:www.zsidc.com,咨询相关专业人员